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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车牌拍卖有条件启动“警示价”

上海车牌拍卖有条件启动“警示价”


  为进一步消化车牌拍卖价格非理性上涨因素,上海市机动车额度管理办公室发布通告称,今年8月、9月继续按现行追溯方法设置“警示价”。10月起,实施有条件启动“警示价”措施。

  昨日发布的《关于完善本市机动车额度拍卖程序的通告》称,上海从8月起实施机动车额度拍卖完善方案。

  所谓有条件启动,即原则上额度拍卖成交均价单月增幅达到3%(含)以上,则次月启动首次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如单月增幅达到6%(含)以上时,从次月起连续两个月实施首次出价阶段设置“警示价”措施,且两次“警示价”相同。

  “警示价”设定标准为剔除价格波动异常月份(涨幅超3%月份)后,取最近三个月拍卖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值。

  也就是说,如果10月份额度拍卖成交均价较9月份成交均价增幅超3%(含)以上且低于6%时,则11月份首次出价阶段启动“警示价”,“警示价”设置剔除10月份成交均价上涨因素,取最近三个月(即7、8、9三个月)拍卖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值。

  如果10月份成交均价较9月份成交均价增幅超6%(含)以上,则11、12月两个月连续设置同一“警示价”。

  由于机动车额度拍卖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今年4月起,上海开始试行首次出价阶段增设“警示价”措施。“警示价”为此前三个月(1、2、3月)投标拍卖平均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即83600元。当投标拍卖者在首次出价阶段所出的价格高于“警示价”时,系统将不予接受。

  此举抑制了车牌价格连续上升的势头,5、6、7三个月额度拍卖最低成交价和平均成交价逐月下降,5月额度拍卖最低成交价80700元、平均成交价80803元;6月额度拍卖最低成交价77600元、平均成交价77823元;7月额度拍卖最低成交价76300元、平均成交价76465元,有效抑制了机动车额度拍卖价格非理性上涨势头。

  不过,8、9月的机动车额度拍卖在首次出价阶段仍继续设置“警示价”,以确保完善方案顺利过渡。其中,8月份的“警示价”从今年3月追溯至2012年9月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值74100元;9月份的“警示价”从2013年3月追溯至2012年8月成交均价的加权平均值7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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