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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谷联交所司法拍卖带来新市场空间

武汉光谷联交所司法拍卖带来新市场空间


    12月8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光谷联交所)董事长徐春江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要求2012年1月1日起涉讼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对近年来在创新业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的光谷联交所来说,意味着在涉讼产权委托业务等方面将获得更大的空间。

    徐春江透露,从2010年8月初开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启动司法对外委托机制改革,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纳入政府公共交易平台运作,将涉及对外委托的建筑工程造价、审计、评估、特殊类鉴定和房产、土地以外的其他资产的拍卖、变卖纳入光谷联交所进行。至今,光谷联交所共受理武汉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委托审计评估和拍卖案件1144件,组织随机摇号选择中介机构活动123场;受托审计评估机构和拍卖公司在委托期限内应完成案件988件,实际完成案件972件,结案率达到98.38%,涉及案件金额达19.70亿元。其中,共受理拍卖案件70宗。在已经实施的62宗拍卖案件中,已成交33宗,成交率达到53%,流拍的项目主要是处置难度较大的旧车和旧设备;评估金额3184.70万元,成交金额3615.24万元,平均增值率13.52%。

    徐春江指出,目前,涉讼产权委托业务给光谷联交所带来的收入占比并不高,主要是社会效益显著,充分体现了产权交易市场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阳光平台形象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这项司法委托改革创新工作在全国司法界和产权界都具有很强的先进性和典型意义,在湖北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较为广泛的积极影响,北京、广东、广西、江苏、福建等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法院和产权交易机构纷纷到光谷联交所现场考察学习,或来电咨询、了解情况。

    “涉讼资产的委托评估和拍卖工作是光谷联交所廉洁风险防控的重点工作。我们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自律,行为公开,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同时,光谷联交所纪检部门对涉讼资产委托评估和拍卖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从机制上堵住了利益输送通道,从制度上隔离了人情压力和金钱诱惑,为保护国家工作人员和当事人提供了制度依据。”徐春江介绍说。

    据了解,光谷联交所充分发挥阳光平台作用,有序组织选择中介机构的随机摇号活动,建立了评估、拍卖活动的事前公告、事中跟踪、事后及时结案的一整套规范的业务流程,合理管理鉴定委托费用的资金结算。开展这项业务一年多来,还没有发生一例被起诉或被投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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